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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学期开学,国交处发布项目通知→学生报名、填写申请表→国交处老师提交学生材料给对方学校→学生等待录取通知书→学生办理签证→拿到签证→在学期结束前学生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→下学期开学,学生出国/出境学习;国交处将外出学生名单发给辅导员、教务处、宿管处、体育部等部门→学期结束,学生结束交流→新学期开始第一周,学生到教务处办理恢复学籍,到国交处进行成绩置换、提交退学费凭证(若有)。

注:在外升学的大四学生于大四下学期(即每年四月底之前)提交成绩置换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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