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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2025年秋季学期赴马来西亚、泰国交流生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25-04-21 16:50:09  浏览:


我校选拔学生于2025秋季学赴马来西亚国立大学、马来西亚理科大学、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泰国清迈皇家大学、泰国华侨崇圣大学、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交流学习。选拔工作按照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出国(境)管理规定(试行)》文件执行。现将选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对象及范围

1. 我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、专科在读学生。

2. 名额及交流学习时间详见附件

二、 选拔条件

1. 思想道德素质良好,无违法违纪记录

2. 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,学业成绩优良

3. 家庭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,能支付交流期间的费用

4. 语言成绩:达到申请院校要求。

三、报名截止时间

2024年5月16日(星期五)17:00。

四、 专项奖励申请

根据《奖励优秀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暂行管理办法》(桂航国交〔2023〕5号),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可申请专项奖励,择优进行奖励。奖励金额及名额见附件。

专项奖励申请条件:
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、热爱祖国,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品行端正,道德优良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,身体健康。

2. 外语水平达到相应出国(境)交流学习项目的要求。

3. 承诺能认真履行交流学习协议,在外学习期间服从管理,遵守相关国(境)外法律法规及交流学校的相关规定,按期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及时返校。

4. 学习成绩优良,有上进心,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:

1)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项。

2)在读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排在本年级本专业所有学生综合排名的前 50%以内。

五、学分及成绩认定办法

交流生在合作院校所获得的学分可以认可为我校对应学期的学分(除两课及体测外);课程成绩可以根据其在合作院校所修课程成绩的平均分记入。

六、申请方式

请登录学校国际交流处“下载中心”,下载并填写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出国(境)交流生申请材料》。

申请专项奖励的同学同时下载并填写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学生赴国(境)外交流学习奖励申请表》,按规范提交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电话:0773-2253075

邮箱:nxj@guat.edu.cn

桂航海外学习咨询QQ群:193556149


附件: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交流项目汇总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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